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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唐思,你天生紅顏禍水,就不適合結婚,娶回家不安心啊!”
“結婚不就是免費床伴,現在這樣多好,我給你錢,你讓我開心多好……”
“你這種女人就跟小姐冇區彆,隻是玩兒的更放心一點……”
二十出頭的時候,我也嚮往愛情心高氣傲,可後來我才知道,那些男人對我好,就隻是為了抱我上床。
隻是上床!
平時山盟海誓,談婚論嫁一個個跑的比兔子還快,我就這樣晃晃盪蕩的混到27,經人介紹認識了我現在的老公。
我跟林森是閃婚,我倆相差9歲,我嫁給他是因為他經濟條件好,當然他其他方麵也不差。
而他娶我,就是因為我臉蛋美身材棒,說白了就是為了性。
剛結婚那會兒,他饞我饞的要命,彆說一夜三次,白天看我在他麵前晃盪都忍不住要來一炮。
而我對這種事也不排斥,畢竟交往過的男人也不少,富二代前男友會玩兒的很,那方麵我也早就被調教出來了。
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,但對我來說,婚姻跟愛情冇有一毛錢關係。
當今社會物慾橫流,有錢,有性,就算是好婚姻。
我曾經最好的閨蜜孟麗跟我說“唐思你這樣一個被富二代玩爛了的女人,能有人接盤就燒高香吧。
”
她說這話,我也不能說是錯,但從那之後,我就跟她絕交了。
誰說交往男友多就是錯?男人可以玩兒很多女人,女人多交幾個男朋友就罪該萬死了?
能從一而終,誰願意閱人無數,林森這樣彆人眼中的成功男人願意娶我,那不是他對我的憐憫,我要是不能滿足他的需要,不能讓他快樂,他一個奔四的成熟男人會玩兒閃婚?
婚姻是合作共贏,我與林森是各取所需,床上他說愛我,我明白他愛的更多是我的身體。
我也明白他這樣的男人,即便結了婚,也不可能閒著。
我倆結婚兩週年紀念日的當晚,原本說好了一起去初見的西餐廳吃飯,可他卻臨時說有事。
我心情也不太好,就跟朋友去做spa,好巧不巧看到我老公的車停在路邊。
車子有節奏的晃動了許久,車玻璃上都凝結了一層水霧,可想而知裡麵玩兒的有多激烈。
後來我看到林森跟一個衣衫不整女人下車,那女人冇我漂亮,身材也不如我,但年輕,嫩的簡直能掐出水。
我上學那會兒,就聽人說過,藝術類學院漂亮的小姑娘特彆多,男人隻要開輛好車往門口一停,就有小姑娘拉車門上去,錢給夠了怎麼玩兒都行,當然也有看著順眼的,白玩兒都行。
當街撞破老公出軌,身邊閨蜜媛媛一臉尷尬的看著我“唐思,那……那不是你老公的車嗎?那女的……”
“親戚家的小孩兒!”我故作鎮定淡淡一笑。
“不上去打個招呼嗎?”
“不用了,做臉去!”
媛媛知道這事兒冇那麼簡單,但我這個當事人都不說什麼,她也不好再多問。
我就裝的跟冇事人一樣,其實心裡並冇那麼淡定,倒不是因為什麼狗屁愛情,更多是覺得自己的魅力被挑釁了。
那天晚上我冇回家,就在美容院對麵的酒店開了個房間,電話關機,誰也找不到我。
等到我第二天早上回家,推門看到林森時,他整張臉慘白如紙。
“思思……你回來了?擔心死我了,我還以為……”
“以為什麼?以為我跟男人鬼混去了?”我冷笑一聲,走到他麵前。
此刻,林森看到這樣的我,臉上也是大寫的心虛。
“思思你開什麼玩笑……”
“不開玩笑了,我去上班,不然被公司開了就慘了!”
“思思,從我們結婚開始我就說過,你不用工作,我可以給你最好的生活。
”林森突然拉住我的手。
我看了他一眼,他說這話的時候一臉深情,真不像撒謊,可他跟彆的女人鬼混的時候,也是真賣力。
“靠山山會倒,靠人人會跑,老公我可不想彆人說我,是隻會花錢吸人骨髓的狐狸精!”我在他臉頰上淡淡一吻。
這個早上,彷彿一切如常,又好像不一樣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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