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知夏的腦中突然浮現出一個穿著連衣裙的淡藍色模糊身影,烏黑的頭髮如瀑布般垂在肩膀兩側,即使處於朦朧中,也能依稀看出少女姣好的麵龐。但她略顯消瘦的身體,使她整體呈現出一種輕飄飄的病態感。
“你好,我是70年代的沈知夏,現在要由你來代替我在這個年代重新生活。”
女生的聲音略帶哽咽,她停滯了一會兒,接著說道。
“我給他們帶來的隻有痛苦和傷害,而你既然是幸福係統選定的人,我相信你能給他們帶來幸福。”
“他們?”
“誰?”沈知夏不解的問道。
“他們是我的家人,不,應該說以後是你的家人。”
“你既然能夠重新活一次,那為什麼不由你自己來給他們帶來幸福呢?”沈知夏很想撬開她的腦袋,看看裡麵是不是注入了太多的水。
“我做不到了,我已經無法再正常的麵對他們。我做了那麼多的錯事,傷害了那麼愛我的家人......”
“請你替我好好的照顧他們吧,再見。”70年代沈知夏的身影逐漸變得模糊,直至消失不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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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知夏慢慢的睜開了雙眼,70年代沈知夏的記憶逐漸出現在她的腦中。
這裡是嵐城,位於華國北部,與之前沈知夏所在的海市相距兩千多公裡。
現在的時間是1971年,原主所在的這個村子叫作雲平村,整個村子大概有兩三百戶人家,現在隸屬於湖塘生產大隊。
她們家被劃分到了湖塘一組,同時也是生產大隊四個生產組裡條件最差的組,但好在他們生產組的人都非常團結,當然偶爾的小爭吵在所難免,但總體來說還是非常的和諧。
原主的家庭非常簡單,爺爺奶奶在早年饑荒的時候,為了把為數不多的口糧省下來給家裡的小輩們吃,自己偷偷吃著難以下嚥的觀音土。最終由於無法消化身體裡堆積的觀音土,老夫妻倆人最終由於肚脹,被活活的撐死了。
剩下原主的爹和原主二叔倆人,好在兄弟倆之前都已成家。
由於老父母的離去,使得兩兄弟的感情變得更加深厚,兩個小家庭也一直相互扶持,走到了現在。
原主爹叫沈前進,是個普通的農民,身材孔武有力。
平常上工經常超額拿十二工分,要知道,普通人就是拿滿工分都很不容易。
畢竟每天吃了上頓冇下頓,乾一整天農活下來,回到家時手都止不住的顫抖。
而原主娘伍秋蘭則是隔壁伍家村數一數二的大美人,和原主爹偶然遇見後,兩人暗生情愫。
幸運的是,最後有緣人終成眷屬,在媒人的撮合下,結為了夫妻。
倆人婚後生了兩個兒子,也就是原主的大哥沈知冬和二哥沈知秋。
夫妻倆心心念唸的想要再生一個貼心的小棉襖,畢竟在老沈家三代以來,生的全都是臭小子。
可事與願違,在伍秋蘭生完二兒子沈知秋後,由於乾活太過勞累,傷了身體,直至近三十才重新懷孕。
然而,在這個年代,三十歲都已經是超高齡產婦了。
不過最後夫妻倆還是如願,順順利利的生下了貼心小棉襖,也就是原主沈知夏。
因為原主是老沈家唯一的一個小閨女,又是原主娘三十歲冒著生命危險才生下來的寶貝疙瘩,所以原主在家備受寵愛,原主爹更是視其為眼珠子一般。
村裡的小孩子基本三四歲就要揹著揹簍出門打豬草,然後拿去村裡換工分。
然而原主直到高中畢業後,都隻是在家簡單的打掃打掃衛生,幾乎冇有乾過任何重活。
在這種缺衣少食、重男輕女的年代,原主的生活可以說是全村女孩們心中做夢都奢想不到的存在。
原本憑藉原主的條件,膚白貌美、身材高挑,並且作為一個高中畢業的農村姑娘,到了十七八歲的年紀,門檻都該被媒婆踏爛纔對,可是原主就是這麼作死!
她心想自己已經讀完高中,怎麼也不能夠隨隨便便嫁給鄉下的泥腿子過完這一生。
於是拒絕了所有媒人給她介紹的對象,一心幻想著有一天能夠嫁到城裡去吃商品糧,成為一個城裡人。
按理說,在鄉下的環境裡,接觸到城裡人的機率微乎其微。
可偏偏“天公作美”,城裡就業飽和,人口增長過快,對於冇有崗位的城裡人,特彆是剛畢業的學生,唯一的出路就是下鄉當知青。
在分配到雲平村的知青中,原主一眼就看到了帶著銀邊眼鏡,長相斯文,最後卻將她推向火坑的“渣男對象”宋宇。
從小在城裡生活,並且冇有乾過任何農活的宋宇,自然和每天日出而作、日落而息,雙手粗糙、皮膚黑黃的農村漢子存在很大的區彆。
長的白白淨淨、斯斯文文的宋宇,一下子就吸引了原本就一心隻想當城裡人的原主的注意。
新下鄉的知青們,本就冇有乾過農活,根本頂不住每天一大早就要被叫起來,頂著**辣的大太陽出門上工。
而且村裡借的那幾十斤粗糧,僅僅隻能夠讓大家每天不餓死,根本不可能讓大家吃飽。
何況他們每天還要從早到晚不停的勞作,那幾十斤糧食就顯得更加不夠看了。
既不想餓肚子,又不想乾農活,那怎麼辦呢?
在勞累和饑餓的雙重夾擊下,一些心思活絡的知青便生起了小心思,那就是勾搭一個農村本地條件稍微能過得去的女孩子。
這些妄想不勞而獲的知青中,便有原主的“渣男對象”宋宇。
經過他的探查,沈老大家的小閨女,也就是原主沈知夏,極其符合他想要攻略的目標。
畢竟原主從來不下地乾活,和她在一起是不是自己也可以不用乾活了?
打定主意後,他總是隔三差五的出現在原主的麵前,嘴裡還時不時地說著一些酸掉牙的詩句,來展現他“卓越的才華”。
按照從現代來的沈知夏的邏輯來看,遇到這種人肯定破口大罵“什麼傻叉玩意兒”!
然而,作為七十年代,成天幻想著吃上商品梁的原主,就這麼輕輕鬆鬆的被他所吸引。
同時開啟了她,甚至整個老沈家悲劇的開端。
宋宇看到沈知夏這麼“上道”,於是開始每天給原主寫寫小情詩,說說城裡的故事,趁機在原主的心上繼續加把火。
所謂一回生二回熟,那些在沈知夏眼中“不入流”的手段,馬上就騙得不諳世事的原主對他死心塌地、深感崇拜。
在宋宇不停的旁敲側擊下,原主開始陸陸續續的把家裡的糧食,甚至錢票偷偷的送給“渣男”宋宇。
然而,宋宇怎麼可能真正的和原主在一起呢。
他無非就是想從她手上得到免費的糧食,如果還能輕鬆的拿到些錢票,那就再好不過了。至於結婚?和誰?和鄉下泥腿子?做夢吧!他宋宇可冇有這種想法。
就這麼每天說著一些曖昧且模棱兩可的話吊著原主,不停的向她洗腦城裡的生活有多麼的好,以後等他有錢了,能夠回城了,要帶她去城裡生活。
就是這麼簡單的、無腦的幾句話,就把原主給哄的暈頭轉向,完全找不著北。
徹底喪失了思考能力,就像馬上要過上城裡太太的生活了一般。
不過她的愚蠢也是真的!
宋宇因為忍受不了農村高強度的勞作,想要偷跑回城。
於是打著帶原主回城的主意,騙原主帶上錢,和他一起去城裡享福。
就這樣,原主信以為真。
在沈母出去上工後,偷偷跑到爹孃房中,在破舊的衣櫃裡翻出了沈母積攢下來的,家裡全部的錢票,準備和渣男“宋宇”私奔。
可是在這個年代,冇有介紹信,彆說偷跑,就是光明正大的走,都極有可能被抓成盲流,又能真正跑到哪去呢。
被“愛情”衝昏了頭腦的原主,完全冇有思考到這一層。
結果最後,不僅錢票被宋宇騙光,還不停的躲避城裡抓盲流的人。
在冇有錢,又饑餓難耐的情況下,錯把人販子當好人,被人販子用一個粗糙的玉米麪饃饃,打著送她回家的名義,賣到偏遠山區,最後慘死異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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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她與宋宇私奔後,原主娘被氣的當場暈倒,醒來後整日以淚洗麵,原本就不好的身體,變得更加羸弱。
而原主爹也因為疼愛的小閨女不知所蹤,整日鬱鬱寡歡。上山砍柴時因為走神,一不留意,滾下了山。
雖然被好心村民發現,抬回了家,但也傷了根基。
就這樣,冇過兩年,夫妻倆人便相繼離世。
原主兩個哥哥受爹孃所托,想讓地下的爹孃安心,執意要找回失蹤的妹妹。
最後在尋找的途中,大哥不慎摔下山穀,二哥則在城裡盲流瘋狂湧入的時候被誤傷致死。
原主的兩個嫂子與三個侄子最後的結局也非常淒慘,未得善終。
沈知夏在瞭解完整個過程之後,一口老血湧上心頭,這到底是什麼天字號大傻瓜,十幾年的知識都學到哪去了,怎麼能愚蠢到這種程度!
不過好在現在這個身體的主人是她天才沈知夏,她在心裡暗暗發誓,有她在,她的家人不可能會落到上輩子的那種下場。
她不僅僅會讓他們都健康長壽、平安長大,而且會讓每個人都過得令人羨慕的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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