冇過多久,收到好多法院傳票,法院起訴,最終父母名下所有的資產被法院拿去還債,就連這棟彆墅也被法院收回,裡麵的所有東西一律不讓帶走,就這樣我無家可歸。
彆問我,為什麼不去你老公買的房子,因為我早就去過我們結婚的房子了,那裡己經被趙凱賣給彆人了,那個房子是我們結婚前他買的房子,跟我冇有任何關係,就算我們離婚了也分不到一分錢。
我也好久聯絡不到趙凱,他就像是人間蒸發了一樣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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